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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双减”工作政策解读问答50条(一)


来源:启航家教网 日期:2023/09/09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双减”工作政策解读力度,让学校、社会以及教师、家长、学生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把握我市“双减”工作的政策措施,南宁市“双减”办公室研究制定印发了《南宁市“双减”工作政策解读问答50条》,及时组织各单位、学校学习,认真领会执行,积极向教师、学生及家长宣讲解读,切实加强舆论引导,为顺利推进我市“双减”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一、总体情况


  1.什么是“双减”?


  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2.“双减”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3.“双减”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五项管理”规定和考试管理规定


  4.教育部“五项管理”规定是哪五个方面的管理规定?


  答:手机管理、睡眠管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和体质管理。


  (一)手机管理


  5.中小学生能否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要将手机带入校园的,如何处理?


  答: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学校将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并提供必要保管装置。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


  6.学生未带手机入校,需与家长通话如何解决?


  答:学校将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班主任沟通热线等途径,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7.手机管理下对教师教育教学有什么要求?


  答:教师不依赖手机布置作业,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教师教学不得过度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二)睡眠管理


  8.学生睡眠时间有何要求?


  答: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睡眠时间充足。


  9.学校作息时间有何规定?


  答: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10.何时是学生合理的就寝时间?


  答: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


  11.校外培训机构、各类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网络游戏服务规定结束时间是何时?


  答: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各类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网络游戏运营商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12.是否可以要求中小学生上午提前到校?


  答:落实中小学上午上课时间要求,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13.学生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怎么办?


  答: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教师不得要求学生通过熬夜或早起等减少睡眠时间的方式完成作业。


  (三)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14.哪些是课外读物?


  答: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15.学校向学生推荐或选用课外读物时需遵循哪些规定?


  答:学校向学生推荐或选用课外读物时,不得违反《出版管理条例》和《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时,不得违反《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


  16.进校园课外读物是否必须购买?


  答: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17.学校如何对待课外读物售卖活动?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图书公司、书店、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进校设点出售图书。


  (四)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


  18.学校书面作业总量有何要求?


  答: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19.教师如何指导学生完成作业?


  答: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20.校外培训机构在课后作业上有什么要求?


  答: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课后作业。


  21.课后作业的布置和批改对家长和学生有何规定?


  答:学校和教师不得给家长布置或者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不将家长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教师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五)体质管理


  22.南宁市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安排有什么要求?


  答:小学体育与健康课每周不得少于4课时,中学不得少于3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23.学生每天的体育活动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


  24.体质管理下,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课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减少或挤占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时间,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得少于9课时。学校心理辅导室开放时间每周不得少于5小时。


  25.中小学、幼儿园饮食健康有什么要求?


  答:中小学校、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和高脂食品。中小学生不得吸烟饮酒,不食用不健康的食品。


  (六)考试管理


  26.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次数如何规定?


  答: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各地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至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27.考试结果运用有何要求?


  答: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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