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2021年,“双减”无疑是热度最高、影响范围最广的教育改革举措之一。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是“双减”的重要内容,对切实减轻孩子课外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更好地为孩子身心健康保驾护航具有重要作用。南宁市“双减”办公室研究制定印发《南宁市“双减”工作政策解读问答50条》,对校外培训进行解读。
37.为什么国家要制定“双减”政策减轻校外培训负担?
答: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深入开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现在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之一还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短视化、功利性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校外培训仍然过热,超前超标培训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一些校外培训项目收费居高,资本过度涌入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导致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过重,家长经济和精力负担过重,严重对冲了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社会反响强烈。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对“双减”工作作出了重要决策部署,要求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从体制机制入手深化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38.国家“双减”政策出台后,南宁市将如何落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工作?
答:我市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大对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在严格审批、培训时间、培训内容、预收费管理、广告管理等方面,全面落实“双减”政策要求。
39.如何严格审批校外培训机构?
答:全面停止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2021年12月底前,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要重新审批,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或者退出。对于举办者未选择非营利性法人登记,又不主动停止培训活动的机构,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
40.“双减”政策对校外培训时间有何规定?
答: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接受培训方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线下不得晚于20:30,线上不得晚于21:00,且不得留作业。线上培训机构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41.如何加强校外培训内容监管?
答:实行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对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进行备案审核。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42.如何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
答:全面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采取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的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
43.“双减”政策对校外培训广告有何规定?
答:培训机构开展宣传活动须依法依规,不得随意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等部门研究出台《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要求不区分学科、非学科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校外培训广告进行全面排查清理。
44.学科类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如何认定?
答: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不明确属于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培训课程,下一步将由自治区成立的校外教育培训审查专家委员会对校外培训课程进行内容审查和学科鉴定。
45.“双减”政策对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有什么要求?
答:国家“双减”意见明确规定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46.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是多少?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目前,广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正在研究制定中,将明确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以及具体实施时间。
47.报名学科类校外培训需要注意什么?
答: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完成重新审核登记前,要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家长应谨慎报名学科类培训,让孩子的学习更好地回归校园,日后确有需要报名参加校外培训的,需核实机构办学资质是否齐全,不要一次性交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培训费需转入机构的预收费托管账户,勿转至机构内部人员私人账户,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保存发票等收费凭证。
48.“双减”政策实施后,孩子原报名的秋季学期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的课程怎么办?
答:已缴纳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学科类培训费用的家长,应与机构协商,可转为秋季学期(周一到周五)符合授课规定时间的消课,或转为非学科类培训课程,也可依据合同约定协商退费。
49.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怎么营转非登记?
答:对于现有线上和线下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办法办理。
(一)原登记为非营利性的校外培训机构需到办学许可证审批部门进行重新认定,经重新审核认定符合办学条件的,根据“双减”文件规定,相应修改章程、完善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继续开展培训活动。
(二)原登记为营利性的校外培训机构需注销营利性机构主体,或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变更许可范围,剥离学科类培训业务后继续依法从事其他培训活动。计划继续开展学科培训的,需到办学许可证审批部门进行重新认定,经审核认定符合办学条件的,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到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三)现有校外培训机构决定解散机构的,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该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决议后,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及时予以核准,同时指导培训机构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
50.非学科机构如何审批管理?
答:根据自治区“双减”实施方案,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分别由体育、文化旅游、科技部门主管,自治区相关部门将相应制定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举办标准,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对已登记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符合新的行业管理要求的,要重新审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