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南宁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及我市引进海外人才工作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南宁市高层次人才及海外人才子女教育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对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或(外)孙子女,要求在我市公办或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转)学的,根据家庭实际住址和教育资源情况协调就近入(转)学。其中A、B、C层次由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协调解决,D、E层次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参加本市中考的,在录取时与本市户籍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二)对我市引进的海外人才,提供其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咨询、就近入学安置等服务。
二、办理程序
(一)自愿申请。
1.南宁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保障申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原则上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经我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或(外)孙子女如有教育保障需求的,在每年5月初至5月最后一个星期的工作日结束之前,由高层次人才自行通过南宁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人才服务站人才服务配套服务)、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掌上办事服务>人才服务配套服务)、南宁智慧人社APP(打包快办>人才服务配套服务)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逾期不再受理。
2.海外人才子女教育保障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原则上采用现场办理的方式。海外人才个人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时间同为每年5月初至5月最后一个星期的工作日结束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审核。
1.高层次人才个人提交申报材料后,由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受理,并推送至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其中A、B、C层次高层次人才材料由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D、E层次高层次人才材料由属地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
2.海外人才完成现场办理后,由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将有关材料转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将审核材料复印件备案存档。
(三)统筹调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家庭实际住址(合法住所证明地址)协调就近入(转)学。A、B、C层次由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协调解决,D、E层次由属地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申请中考录取与本市户籍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的,填报南宁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号后,统一由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协调落实。海外人才根据家庭实际住址(合法住所证明地址)由属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四)情况反馈。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在新生入学前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特别提醒:申请就读的初中学校如属于非地段学校的,入学后不具有该初中学校地段生资格。
三、办理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海外人才提供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或B类,或其他人才佐证材料);
(二)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三)出生证等申请人与入学儿童的关系证明;
(四)合法住所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
(五)海外人才子女教育保障申请表(海外人才填写,详见附件)
上述所需材料均需高层次人才或海外人才本人持有和自行填报。
四、办结时限
以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相关通知文件规定时限为准。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监督电话
单 位 | 地 址 | 咨询电话 |
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 南宁市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 | 5381316 |
南宁市教育局 | 南宁市金洲路22号 | 2807230 |
兴宁区教育局 | 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 3290957 |
江南区教育局 | 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 | 4887965 |
青秀区教育局 | 南宁市悦宾路1号 | 5826379 |
西乡塘区教育局 | 南宁市明秀西路53号 | 2802396 |
邕宁区教育局 | 南宁市蒲庙镇和美巷15号 | 4724851 |
良庆区教育局 | 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20号 | 4505255 |
高新区教育局 | 南宁市滨河路1号 | 5816845 |
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 南宁市洪胜路5号 | 4950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