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方便考生、提高办理效率,建议考生在居住地或工作地的广西各设区市自考办或有关高校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免考申请手续,请考生在办理前向有关市自考办或高校继续教育学院咨询具体的办理时间和地点。
二、申请对象及要求
已在广西参加自学考试统考且有合格成绩的考生,如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可依规申请自学考试课程免考。
考生申请免考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的,不受课程数量限制;考生申请免考专业课程的,申请免考课程数量不得超过计划内总专业课程数量三分之一(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具体规定和办法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查询网址:https://www.gxeea.cn/view/content_1148_16033.htm,下同)执行。
三、申请时间及流程
免考申请分为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一)网上申请
1.时间:2023年3月17日9:00至23日24:00。
2.方式:
通过“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提交申请,登录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下同)后,选择“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入口一”或“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入口二”中的其中一个进入“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后,通过上方的“免考办理”,根据系统提示步骤提交课程免考申请。
以学历证书(如毕业证书、在校成绩等)申请免考的考生,请选择“学历免考申请”入口提交申请;以非学历证书(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等)申请免考的考生,请选择“非学历免考申请”入口提交申请,具体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二)现场确认
1.办理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31日,逾期不再办理;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办理地点:南宁市民生路维新街南一里9号南宁市招生考试院一楼报名厅。
3.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1)学历证书免考申请现场确认: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仅核验)、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学习成绩单(或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市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复印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具体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交给工作人员初审。
(2)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现场确认: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仅核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三)款非学历考试证书免考课程中对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给工作人员初审。
由于姓名变更导致相应证书上的姓名与本人当前姓名不一致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本复印件需要提供填有“曾用名”和“现用名”的一页),同其他材料一并交给工作人员初审。
(3)初审通过后由工作人员打印“免考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本人签字后逐级上交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一份给考生留存备查。
(三)审定结果公布时间
免考申请结束后,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对免考材料进行审定,请考生务必于2023年5月11日后自行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的“免考信息查询”菜单查询本次免考审核的最终结果,否则后果自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由于我院场地有限,无法提供停车位。
(二)获取更多自学考试业务信息,可扫描下面二维码关注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宁市招生考试院订阅号。咨询电话:0771-2852098。
(三)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2023年3月3日